一、同意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,名称为吉林江源经济开发区,总规划面积1310.115公顷,涵盖四个地块。地块一规划面积426.54公顷,四至范围东至大石棚子村二社林业检查站,西至石人河小河口村三社大桥,南至北山社区五委,北至后堡子村一社后山根;地块二规划面积265.905公顷,四至范围东至城墙街道城墙砬子,西至西外环公路,南至城墙社区阳光花园小区,北至后大台子水库;地块三规划面积488.86公顷,四至范围东至协力村小苇塘沟门,西至江源煤业孙家堡子河,南至八宝村四社原八宝粮库,北至通白铁路江源火车站;地块四规划面积128.81公顷,四至范围东至正岔街道城华村六社窑沟,西至正岔街道森工村三社沟门,南至正岔街道城华村五社南沟,北至正岔街道立新村三社小东岔。
二、吉林江源经济开发区应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执行,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。按照“布局集中,产业集聚,用地集约”的原则,坚持合理、节约、集约、高效开发利用土地,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,履行土地供应程序,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,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。要及时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。
三、你市要加强吉林江源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,坚持改革创新,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,充分利用有利条件,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,尽快形成支柱产业。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,提高项目承载能力,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,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。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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